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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血祭

    男人曾在血煞功里看到过有关血祭的记载。

    而他恰好又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,非常适合用来血祭。

    连血祭的孩童都不用去抓了,都是现场自带的素材。

    只是可惜没有修士的血肉当祭品,不足以让他突破境界。

    不过只要能先恢复伤势,那也足够了。

    男人咳嗽一声,运转灵力,很快便遁入土中不见了踪影。

    一直到接近凌晨,天边破晓。

    住宅才再一次响起了匆忙凌乱的脚步。

    当来者打开门,看见眼前这一番血腥的场面,两眼瞪的犹如铜铃,直欲喷火。

    壮汉一拳重重锤在了门上,发出沉闷的巨响。

    该死!

    “还是来晚了一步。”

    他沉着脸,朝着身后赶来的两人说道。

    一个偏瘦的男人微微蹙眉,他视线越过挡在门口的壮汉,往里探头,接着瞳孔一缩。

    “这邪修真是胆子越来越大了……”

    他低声说了句,拿出手机开始拍照,记录案发现场。

    另外一人则是一名穿着道袍的女士,她安静的站在一旁,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最先的壮汉沉默少许,接着冲女人说道:“先给警局打电话吧,让他们派人过来收拾一下。”

    说罢,壮汉又是一脚踹在门上,“狗日的,青城山那群道士也是真他娘的不靠谱,测算这么多次,就没一次能让我们提前逮到他的!”

    女人眯了眯眼,没接他的话茬,而是转身走到外面,拨通电话去了。

    偏瘦男人看了壮汉一眼,“张勇,你冷静点,在这里无能狂怒起不到任何作用。”

    偏瘦男人名叫黄缺,女人叫郑清,三人都是庆市非自然事物处理局的一组成员,同时也是庆市万里挑一,具有修行资质的修士。

    虽然他们三人当中修为最高的郑清,也才将将练气一层。

    但据可靠消息,这邪修之前摸上青城山时,已经被青城山的老前辈打成了重伤,想来短时间没法恢复,此刻一身实力发挥不出一成。

    再加上黄缺等人手中还有现代化武器和一些珍贵符箓,只要能和邪修正面遇上,还是有很大概率抓捕成功的。

    而且他们对这类邪修有着丰富的作战经验。

    邪修作案,不是一次两次了,自从灵气复苏开始,每隔一两个月就能碰上一桩。

    不过因为庆市背靠青城山的缘故,很少会有强大的邪修不长眼睛跑来庆市兴风作浪。

    大多是一些小鱼小虾,都还没正式踏入修行界的大门,拿上步枪突突几下就行。

    而这次的邪修,修为高达练气三层巅峰,一经出现,便引起了官方那边的高度重视。

    不仅将一组所有人员都调配过来,还特例发放了三张掌心雷符箓,能够瞬间麻痹住人神经,克制那邪修的土遁之术。

    同时还协调了青城山的高级修士加以远程援助,测定方位。

    不过就目前来看,似乎隐隐有些陷入了死局。

    青城山的人想测算方位,就必须等那邪修施展术法,感应到灵气波动,才能借助外物进行定位。

    然后再将位置告诉给待命的黄缺等人,可这一来二去,等黄缺等人赶到现场时,常常都要一两個小时后了。

    这如何抓得到人?

    偏偏那邪修也是诡计多端,知道一头钻进城市里,让他们有所顾忌,不能施展所有手段。

    比如精确制导,范围打击什么的。

    也因此,张勇才会表现的如此愤怒。

    他清楚这事只要青城山的那些老道出手,就一定可以轻松解决。

    但那些老道一个比一个还要爱惜灵力,若不是这邪修最开始不长眼,居然主动找上青城山,估计这会儿活的比谁都要滋润。

    张勇也是暗恨自己修为不够,只能听之任之。

    否则何须看着一桩桩血案就在眼前发生,而自己却又有心杀敌无力回天?

    黄缺作为一组组长,自然要冷静许多,考虑的东西也要多上几分,他叹口气,走上前拍拍张勇肩膀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你很急,但你先别急,你说的那些话,郑清心里听了也不会好受。”

    郑清就是出身青城山,一年前经过青城山和官方的沟通,作为示好来到非自然事物处理局任命。

    张勇冷哼一声,瞥了眼站在外面的女人,“那现在怎么办?就这么干等着?给那个邪修擦屁股?!”

    黄缺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,眼底闪过冷意,“再等两天看看,他很自信,也很自负,必然不会就这么离开,肯定还会想着报复回来的。”

    “耐心一点,总有他露出破绽的时候。”

    可张勇显然不能认同,他怒吼着,几欲喷火,“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看着那些无辜的人白白死去吗?!”

    “那都是必要的牺牲。”

    黄缺收起手机,转过身,他的话语轻飘飘传来。

    “如果他们的死,能换来那个邪修的伏诛,能让上面掌握到那神鬼莫测的土遁之术……”

    “那就是值得的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今天是周五。

    马上就是学校放假的时候了。

    平静的一上午很快过去。

    陈安躺在操场上,双手抱头,神情懒散。

    他在晒太阳。

    这是在某一世养成的习惯。

    他隐约记得,那段时间他得了病,也不知道是什么病,反正只要晒晒太阳,心情就会好很多。

    等会儿放学,就回一趟乡下福利院吧。

    刚好把银行卡给院长,让他拿着钱去找人把福利院修缮一下。

    陈安思绪发散着,忽然又想到那几个爱跟在他屁股后面闹腾的小屁孩,嘴角不由露出笑容。

    陈安成绩好,为人懂事,是院长常常挂在口中的榜样,加上每次他一得空回福利院,总会带点小零食。

    这花不了多少钱,但能让那群小孩子开心好久。

    久而久之,那些孩子也都愿意黏着他。

    福利院其实还走出过许多孩子,只是念着旧情的并不多。

    往往成年了,走去大城市了,就不会再回来了。

    也许他们是想回来的,只是大城市里的节奏太快,无时无刻不在催促着他们,让他们自顾不暇。

    慢慢的,陈安便成了这两年福利院最大的孩子。

    除了他,剩下的都才六七岁,更小的也有,就如同当初陈安被捡到时一样。

    时代在进步。

    但那座小小的福利院,似乎已经被时代抛弃,停滞不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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