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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收获颇丰

    李杰不是第一次来刘把总的家了,在这之前,他先后来过这里三次,对于房屋的布局,已然是了然于胸。

    这处宅子一共有两进,前院主要是会客区,也是刘把总的主要活动区域。

    后院是家眷的生活区,刘把总是奉天人,他的妻子并不在这里,后院平日里只有两个小妾生活。

    在前面走了半天,李杰忽然发现身后没了动静,转头一瞧,只见朱开山正呆愣在原地。

    “老头子,走了。”

    朱开山闻言立马回过神来,此时,他脸上的神色颇为复杂。

    前方,李杰也发现了朱开山的异样,不过他并没有解释的意思,因为撒谎是没有止境的,只要你撒了一个谎,就要用无数个谎去圆。

    与此陷入无限撒谎的怪圈,不如直接选择隐瞒。

    两人沿着石板路,穿过一道圆形拱门进入了后院,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小型的花坛,东侧分部的是厢房和书房,西侧的是厢房家仓库,正对着的则是正房。

    作为一家之主的刘把总,住的自然是正房。

    其实,即便是不懂得建筑规则也没事,因为正房门上贴着两个硕大的喜字。

    就在这时,朱开山指了指倒在拱门旁的两个持枪汉子。

    “他们大概什么时候会醒?要不要先把他们的武器卸了?”

    “不用,天亮之前,他们是不会醒的。”

    药物是李杰亲手调配的,药效有多强,他心里是一清二楚,天亮之前,他还是往保守了说。

    “走吧,咱们先去会会刘把总。”

    走进正房,李杰一眼就看到了床上衣衫不整的两个人,不过,这一幕对他这种老司机而言,只是小意思,反倒是年纪更大的朱开山,好像有点抹不开面子。

    自始至终,朱开山都没有拿正眼瞧,一直撇着头,一副眼不见为净的样子。

    李杰见状嘴角缓缓勾起一抹笑意,而后走到炕边,一手将刘把总提溜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老头子,你打算是把他叫醒?还是直接结果了?”

    如果换做是之前,朱开山看到老大一手提溜起一个大汉,或许还会有些惊讶,但惊讶的次数多了,他也就习惯了。

    沉吟片刻,朱开山开口道。

    “能叫醒吗?”

    “当然!”

    “好。”朱开山叹了口气:“我还是想亲口问一问。”

    “成。”

    旋即,只听咔咔两声,李杰便熟练地卸掉了刘把总的膀子,然后又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,放到刘把总鼻前轻轻一嗅。

    “啊嚏!”

    刘把总缓缓醒了过来,没等他睁开眼睛,他就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。

    胳膊,没反应了!

    与此同时,屁股底下传来的冰冷触感,顿时让他毛骨悚然!

    不对!

    我刚刚明明在床上,现在怎么在地上了?

    “醒了?”

    就在这时,一道陌生的嗓音传入了他的耳中,这一声,更是令他亡魂皆冒。

    完了!

    遇上强人了!

    也不怪刘把总如此作想,这里可是他的大本营,虽然兄弟们今天都喝了酒,但想要攻下这里,也不是那么容易的。

    这,绝对是遇到狠角色了。

    是谁?

    东风马?

    海东青?

    还是?

    脑子里面想了好几个附近的大土匪,结果,刘把总睁开眼睛一瞧却发现,眼前的人超乎想象的年轻。

    他是谁?

    刘把总虽然很好奇来人的身份,但这并不影响他认怂。

    “这位好汉,您是为何而来啊?”

    “老头子,交给你了。”

    李杰低头看了一眼极尽谄媚的刘把总,懒得继续搭理对方,朝着朱开山说了一句话之后便离开了现场。

    走出房间,李杰身子一转,向着东侧的书房走去。

    刘把总虽然是个当兵的,但好歹也上过学堂,平日里还是会看一些书的,不过,这处书房的主要作用并不是看书,而是藏宝。

    最近几年刘把总积累的财富,大多存放在书房里的暗室内。

    密室,其实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神秘,归根结底,密室也是一个房间,只不过它的开启方式要特殊一点,或者说它的门要隐蔽一些。

    密室的大门,或许是一个书架,或许是一个衣柜,或许是一块床边,即便是普通人,想要装修出一个密室,也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。

    同样,找出密室也很简单,只要房间内使用面积远远小于外立面面积,那么就可以判断,屋子里必然有暗室存在。

    当然,密室如果是建在地下的话,通过敲击地面,判断其回音便能发现。

    刘府内的密室就是那种很普通的密室,并没有什么精密的机关,它的入口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书架,只要推一下摆在上面的香炉即可进入。

    上次潜入刘府的时候,李杰就发现了这间密室,当时恰好书房没人,他也就顺手进去逛了一圈。

    逛了一圈下来,密室留给李杰的印象,只有一个。

    壕!

    特别壕!

    不得不说,刘把总不愧是守着金矿的男人。

    像什么大洋,银子,古董之类的,密室里面统统都没有,密室有的只有一样。

    那就是金子!

    而且是熔好的金子,一排排排列整齐的大黄鱼,放满了好几个箱子,由于当时时间比较紧张,李杰只是粗略的扫了一眼,估摸着有大几百根,

    清末民初,金子绝对是硬通货,一般而言,一条‘大黄鱼’是十两,一条‘小黄鱼’为一两,按照过去半斤八两的旧制,一条大黄鱼约为312.5g,小黄鱼为31g。

    (按照现在的金价,450/g,一条大黄鱼价值十四万多)

    虽说李杰曾经富有四海,但是亲眼看到一排排整齐的金子,这画面感,还是很有冲击力的。

    面对着如此贵气逼人的场景,李杰不由感慨,估计袁大头做梦也想不到,一个小小的把总,竟然能积累下如此巨额的家产。

    这些金子放到后世,即便按照金价来算,起码也值个大几千万,若是清点完毕,甚至价值破亿也不是不可能。

    当真是小官巨贪啊。

    也不怪大清要亡了。

    不过,刘把总估计也想不到,这些钱最终变成了他人嫁衣。

    现在,这一切都归李杰所有了。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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