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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燕麦牛奶

    大学城离市中心遥远,尤其上下班高峰时间段,交通拥堵。霍逸舟担心宋时诺会为了省钱,去换线挤地铁,而且以她的性格,也不会接受什么“特殊待遇”,所以直接给项目组的几人全报销了来回路费,不算在总酬劳里,让他们随意打车。

    读研的师兄师姐们还好,这学期宋时诺课多,每天抽时间往返已经很忙碌。遇到项目出现瓶颈的紧张阶段,她还是选择留下,跟大家一起加班。

    说是加班,整层科技部的员工要么早溜走了,要么集体到食堂吃夜宵。霍逸舟跟客户谈完一笔单子,顺路去看看时,发现十六楼就剩一间办公室还亮着,宋时诺正伏在桌上补觉。

    他在门口站了半分钟多,才脚步声很轻地靠近,帮她把持续闪光的电脑屏关闭。手指顺势,在她光洁的脸侧轻轻蹭了蹭,宋时诺睡眠浅,也许是噩梦中,轻蹙起眉,霍逸舟的指尖刚靠近,她就醒了:“......你又来监工?”

    刚睡醒时声线绵软且毫无攻击性,霍逸舟听得心口微动,挑眉,“只作为上司的话,我当然没这么尽责。”

    呼吸里闻到股淡淡的香草味,宋时诺不喷香水,应该是她常用的洗发水牌子。松软的清冷的,直勾勾熏着空调的冷气,手背处一阵凉,霍逸舟察觉到这儿对着风口,忙把自己的外套脱了,搭在她肩上:“很晚了,其他人都快走空了。你真打算在这儿过夜?”

    “旁边有家酒店,或者带你去我......”

    “赶门禁还来得及。”宋时诺果断拒绝他邀请借宿的提议,“明天有早八,专业课。”

    好遗憾,小天才同学贯彻资料里好好学习的优等生人设,全勤无早退的记录至今未被打破。见她收拾好东西打开手机软件,霍逸舟妥协:“打车不安全,我送你回学校。”

    经过路边大型便利店时,霍逸舟下车买了瓶燕麦牛奶,吩咐店员加热完再带回车上,递给宋时诺:“暖胃。”

    “我小时候就喜欢喝这个牌子,虽然过于小众售卖很少,但味道不错。尝尝?”

    “谢谢......我知道。”宋时诺接过时,出乎意料露出惊喜的短暂笑意,“是我最喜欢的牛奶。”

    “那挺巧。”霍逸舟也稍觉意外,桃花眼微扬从后视镜看她眼,“看来牛奶也觉得我们俩,很有缘。”

    宋时诺咬了下唇,垂眼,没接话。

    她被勾起段回忆,想起和这款牛奶的渊源——刚上初一的时候,她被班里的一些同学排挤、欺负,手臂磕破了,坐在书店门口哭,脸埋在两膝间哭得急促,谁都不想见。是叶鹤悄悄在旁边放了碘酒,以及一瓶燕麦奶。

    瓶子下,压着纸条上用黑水笔画的笑脸,被她夹在书页中收藏许多年。逐渐学会微笑的同时,连带把喝牛奶喝成习惯,并且执着地,大有点执拗在,只喝这一款。

    “周末有空吗?带你去吃饭怎么样?”霍逸舟冷不丁开口,将宋时诺的思维拉回现实,“一家水族馆主题的餐厅,评分很高。”

    “没空。”她兴致不高。果然再度得到拒绝的回答,霍逸舟顶了顶后槽牙,没什么脾气地锲而不舍:“可位置已经定好了,浪费可耻。”

    “就当答谢我不辞遥远把送你回学校,没有功劳也有苦劳。”他循循善诱,“诺诺,考虑一下?”

    车速行驶得很快,越远离市中心,路灯暖黄的光影交错,模糊了霍逸舟侧脸的轮廓。他修长的手搭在方向盘上,薄薄眼皮在光影下一转,天之骄子低下骄傲头颅,神态诚恳,营造出种深情至极、温柔至极的错觉。温柔得让她想起叶鹤。

    于是鬼使神差地,宋时诺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目的得逞,霍逸舟笑了笑,在告别前提醒道:“约好了,千万别忘。”

    为了这个鬼使神差的答应,在忙碌周末间挤出这顿饭的时间,宋时诺叹口气,将写选修课作业的规划提前,整整熬了一个通宵,完成掉论文。

    结果,等到了周末,失约的却不是她,而是霍逸舟。

    她在约定时间点的前一个小时,收到了霍逸舟发来的,要去P市出差的消息。

    宋时诺沉默看了屏幕半秒,简单回了句好,毫不留恋地打道回府。改成单人餐的位置她自然没有自己去,与其浪费时间挽回钱财,她宁愿回宿舍补觉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霍逸舟这趟出差,一走就走了大半个星期。公司上下皆如往常般井然有序地运作着,直到周四,突然迎来了位“不速之客”——

    一个穿紧身裙踩高跟鞋,五官艳丽的知性女人。

    服饰和背包一眼看得到牌子,价格小贵,加之她举止谈吐和频频强调的“认识霍少”很有迷惑性,因而前台不仅放了她进来,还默许她一路畅通无阻地,观摩般把每层楼走个遍。终于,一传十十传百,Sim在科技部门口将对方拦下时,她措辞摇身一变:“我是霍少的女朋友。我找他有些事。”

    Sim情商是诡异了些,但智商绝不离谱,当即用着伦敦口音质疑:“你是女朋友,会不知道霍总出差?”他叫来保安赶人,保安和女人几番僵持拉扯,而林南欣的突然出现,更将局面搅得扑朔迷离起来。

    “我问了我哥,他说逸舟哥今天就出差回来。我在贵宾室等呢,听说有人到处大呼小叫的......”林南欣翻出招牌式白眼,上下打量一眼,“你谁啊?”

    “啧啧啧,这绝对是霍总的风流债。”后勤打印机旁,等待文件打印的过程中,宋时诺透过半透明玻璃,面无表情将外边的场面尽收眼底。左边有女同事端水杯站着,评价不忘热情介绍,“黄裙子那个,是林家的大小姐。你知道吗?霍总跟她哥哥是发小,她前阵子回国就来过一次,被赶回去了,今天居然赶巧又来......”

    涉及豪门轶事,女同事自诩八卦通。转头,见宋时诺没有丝毫想象中的,感兴趣的表情,颇疑惑道:“京都的霍家和林家,你不知道吗?”

    “霍家是百年大家族,祖上不干净,等到霍老爷子那一辈才洗白,从商后风生水起,生意涉及京都各个行业,绝无仅有。”

    “而霍总是霍老爷子唯一认定的继承人,他也是你们Z大毕业的,真的很厉害,年轻有为。外界都夸他商业天才,在商业场上快速狠绝,手段让对面闻风丧胆。就前年,最大的金融并购案,是霍总接手公司后一个人完成的,没有借用任何家族势力......”

    她讲述得卖力。

    有人出生即在罗马,有可望不可即的起始点,好样貌好头脑。从心理学上说,人对于距离太远的目标。不会产生嫉妒,只有幻想和艳羡。比如女同事的状态。

    宋时诺查叶家的时候,顺带早将霍家了解得全面,也已经近距离看到过了霍逸舟的出众。她无动于衷,点了点头礼貌表示自己在听:“嗯,我听说过。”

    女同事拢了拢头发,叹气:“你说,霍总会喜欢什么样的女生?他这样的天之骄子,不会主动追人吧?”

    追人。“我在追你。”关键词立即触发完整回忆,记忆力太好的缺点就此暴露。宋时诺默了瞬,神色淡淡:“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他脾气应该很好。我猜,霍总在学生时代被暗恋告白的话,就算拒绝也不会伤人。”女同事说,却是话音没落多久,电梯门再度打开——

    霍逸舟身后跟着两个助理,迈步出现。西装革履身形挺拔,眉眼间隐隐可见刚下飞机的疲惫,但矜贵未减半分,甚至因带着谈判桌走下不久的戾气,更甚。他桃花眼微凛,见到面前的两人,蹙眉一愣。

    Jim识时务地走到旁边,简短交代了经过。

    “逸舟哥哥我......”林南欣跺跺脚上前,开口想解释,但被女人抢先了:“霍少,您记得我吗?酬劳早都已经打我卡上了,但您一直没联系我,我这才冒昧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您看,林少说的那事,我们什么时候......”她眨眼谄媚道。

    霍逸舟眉宇紧锁,漠然避开她伸来的手,勉强记起在叶家生日会前,林维尧说人才市场找的位,似乎就长这个样子。

    拒绝后便完全没放在心上,哪成想还有今天这出。他心里暗暗骂了句,没什么耐心:“是林维尧联系的你,你找他负责。”

    霍逸舟眸色渐沉,当对方得寸进尺,再欲拽他衣袖时,不掩厌色地冷冷拂开:“滚。”

    打印机“滴——”一声工作停止,宋时诺淡淡收回视线,清点页数。手机震动,有来电显示。她没再关注那边的闹剧,走到角落接听,对面邻居阿姨的声音略显焦急:“喂?诺诺,你爸爸进医院了,有空快回来一趟...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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