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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4章 粪发涂墙

    褪好毛,肥猪又仰面躺在大板凳上。

    先割猪头,后斩四肢,杀猪刀从腚眼儿往上一拉。

    刷!

    切豆腐般开膛破肚。

    “啪啪”之声不绝于耳,丢下来血淋淋,热腾腾的内脏、肉块。

    下水先去,女人拿走了猪肠,用挺棍先摆弄个大概,再揉几遍,又加盐用水搓。

    一盆猪血摆在旁边,这是要灌血肠。

    那边起锅烧水,腰条肉和棒骨垫底,加佐料,烀老汤。

    堂客们开始准备各种时令蔬菜,各种辣椒和坛子菜,炖肉拆骨,处理肝脏心肺的,分工明确……

    算起来常闲都十多年没见过杀猪了,一边抽烟一边傻乐。

    “绝了,绝了!”

    李东飞竖起大拇指,这叫一过瘾:“这才叫人间烟火味儿,柳杰他们去什么张家界。我现在才发现,甭看我沾了祖上的光,人模狗样的去了京城,但骨子里还是这方水土养的人。”

    常闲嘿嘿笑道:“今年过年就到郊区搞一头猪一头牛,比什么都强!”

    李东飞举目远眺,赞道:“这主意不错,往年总是为过年发点啥发愁,今年一人十斤猪肉,十斤牛肉,谁特么还能说啥。”

    两人在一旁自顾自的聊天,乡亲们忙来忙去,不时偷瞄几眼,看这两人气度,不太敢搭话。

    正说着,一大姐端盆过去,盆里有两块最好的五花肉,那肥瘦比例和色泽跟画儿一样。

    “嚯!”

    李东飞惊奇了,道:“看到这肉,我怎么感觉我没吃过猪肉一样呐?”

    常闲颠颠地道:“那不能一样,城里吃的是市面上的饲料猪,这是年猪。”

    什么是年猪?

    就是年头的时候,捉的猪崽儿,一直喂到年尾的猪。

    “好,真好。此情此景,真想赋诗一首。”

    李东飞闭着眼睛,沉吟一阵,结果蹦出两字儿:“好猪!”

    转头翻篇儿。

    “我们带点什么走呢?五花肉给我留点,肘子我也要一个,还有排骨。啊,肥肠我也要!还有熘肝尖、猪头肉、拌猪耳朵、软炸里脊……”

    常闲打了个哈哈,冷笑道:“着啊,我再给您捎上一整头得了?”

    猪大概出七八成的肉,300斤的猪,能出200斤往上的肉。

    这头猪常闲也就是花钱买个热闹,两人也就能吃这么一顿,也带不走,一头猪说是送给外婆了,其实还不是落到了两个舅舅的口袋里。

    有这么一遭,他们今年的年货都差不多了。

    送猪上路后,外婆给两人泡了大碗茶,说是茶,却只有几片茶叶,倒是堆了半碗的炒米、炒黄豆、芝麻和花生米,没有什么高级东西,却是香气扑鼻。

    李东飞研究着梅山大碗茶跟京城大碗茶的区别,常闲就陪着外婆东一句西一句的胡扯。

    老人拉着外孙子的手,慈祥的目光如同实质一般。

    虽然话不多,还啰哩啰嗦的翻来覆去说着废话,常闲还是觉得暖烘烘的,尽量拣些老人感兴趣的事儿说。

    老人听得开心,偶尔抬抬头,看着满地疯跑的孙子孙女儿傻乐。

    大舅舅在乡里筷子厂打工还没回,小舅舅在镇政府还没下班,大舅妈与一帮村里的堂客们,一直在厨房忙活。

    小舅妈手艺不行,则在一边看着,根本插不上手,都嫌她做家务笨手笨脚,只有在洗菜端菜的时候有用武之地。

    大舅有三个儿子,大的在外面打工,二的在读高一,小的刚上一年级。

    小舅也没有响应国家政策,一儿一女。

    儿子成绩不错,在县城读初一,闺女还小,只有五岁,跟小依依一边儿大。

    “嘎嘎嘎!”

    “呱呱呱!”

    “啊啊啊啊!!!”

    庭院传来鬼哭狼嚎生死相搏的吼叫,窗户外面,大舅家的小表弟在跟几个泥猴子密谋什么。

    小舅的亲闺女琴宝双手攥拳,怒目圆睁,丝毫不怵的跟一只大鹅对峙。

    那大鹅,通身雪白无杂色,长长的脖颈高挺,剑拔弩张,也是可敬的对手。

    突然,大鹅翅膀一张,迈开双掌向前冲去。

    要知道大鹅可是敢与巨龙搏斗的主,横行天下,怕过谁来?

    琴宝叫了一声,知道自己挑错了对手,也开始跑。

    但毕竟是五岁的孩子,脚步不稳,pia摔了一下。

    眼瞅着大鹅冲到近前,被大步流星过来的小舅一把捏住脖子,揪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小闲什么时候回来的?”

    小舅把大鹅丢到一边,一边向常闲打招呼,一边伸手问:“这位贵客是小闲的领导吧?蓬荜生辉啊,您怎么称呼?”

    小舅虽然没什么级别,到底是体制内的人,一眼就看出李东飞不是常人,闻到他身上那股官味儿。

    李东飞何许人也,看出常闲除了外婆之外,和其他人都不太对付,伸出手浅浅一握,淡淡的道:“小姓李,不是什么领导,就是与小常过来玩两天,叨扰了。”

    小舅讪讪一笑,知道这位没有兴趣跟他结交,他也没有上赶着往上贴。

    毕竟就算这位真是什么人物,也不是本地人,跟他一个科员距离太远,不是真想帮忙的话也使不上多少劲儿。

    再说,按照体制内的潜规则,30岁没有到正科,这辈子基本上就是那样儿了,他都过了40了,连一个副科级都没上,已经死死地坐上了老板凳,功利心也没以前那么强了,寒暄了两句把外面的小表弟和小表妹叫过来见过常闲。

    看着大鹅被降维打击揪走,琴宝不哭不闹,自己拍拍屁股站起来。

    小丫头的精力似乎无穷无尽,刚刚和大鹅较量一番,转眼又去将家里的一条黄狗撵得飞跑。

    听到小舅的招呼,就屁颠屁颠的跑了过来,好奇的看着这个大了二十岁的表哥。

    确定这不应该叫叔叔?

    常闲一直在津门读书工作,没见过这个小表妹,看着这股子混不吝的劲,很有点依依的味道,倒是挺喜欢。

    常闲虽然对舅舅舅妈颇有怨言,但不能对两个小孩有什么冷面。

    他翻出一包大白兔奶糖给她,再掏出两个红包,分给表弟表妹给她们买糖吃。

    小姑娘还挺有礼貌,仰着头说:“谢谢表哥!”

    小表弟却有些呆呆的,也不知道说谢谢,直接拆红包看里面有多少钱。

    两个小家伙拿了红包,立即跑去村里的小商店买东西。

    “嘣!”

    没过多久,房子后面就传来一声闷响。

    小表妹气急败坏的跑进屋,全身到处都沾着大粪,到外婆那儿告状说:“奶奶,哥哥炸茅坑,把我的新衣服都弄脏了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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