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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的星期集

    前天做了两个梦,没错是一个晚上做了两个梦,起初是梦见年君的婚礼。

    婚礼上的他,我是个参与者。忍着心底里已经溃烂的伤口,在等待他给我的一个救赎。

    可惜只换来,他的一句:“姜婧木,话不多说,此生别过。祝你前程似锦,也祝我人生快乐。”

    婚礼的这场面是我所喜欢的,新娘的头纱与手上的戒指也是我所中意的。只可惜,他风光迎娶的不是我这个苦恋小半人生的姑娘。

    我梦见热闹婚礼的场地一旁,我在酒店花园的草坪上跳舞。

    我的悲,我的喜,我的所有情绪在这一刻,全部还送给了我自己。

    没有观众,只有眼泪为我祝福,顺便安抚一下我这无疾而终的单恋。

    之后就是梦见了五十年后的元先生,他坐在大酒堂里最左侧的椅子上。

    彼时,我身边儿孙已满堂,他身边却空无一人,手旁的茶几上温着一杯茶。

    我蹒跚着步子,迈过大酒堂的木门,朝他走去。

    他目不转晴的看我,亦然是白发苍苍的模样,混沌的双眼,松弛的皮肤。

    他问我:“如果,当年我们走到了一起,那现在送孙儿上学的,是不是就是我和你了?”

    哑口无言,

    为什么梦里那么凄凉…

    然后,梦里的他扶着椅子好不容易站了起来,颤颤巍巍的走向我时,我伸出的手却抓了一把空。

    睡梦中感觉到有人在摸我的眼睛,我睁开眼睛时才发觉自己哭湿了枕头。

    元先生用左臂撑着身子,右手在擦我的泪痕。

    “做噩梦了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

    我拉过被子,只露出来一双眼睛,抽泣的看着他。

    “做了什么噩梦?”他笑了,揉我的头发。

    “我梦见我们分手了…”他揉我头发的手一顿,僵在了那里。

    “明天就把你的枕头扔了,再换个新的。做的什么狗屁梦。”

    “嗯…我梦见五十岁的你了。梦里你问我如果当年走在了一起,现在陪我送孙孙的人,是不是就是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一定会是的,我才不会那么傻的!”

    他伸手去舀床头柜上的闹钟,将时间定在了八点:

    “今天允许你睡到八点,明天就不用陪我去跑步了。”

    他给我盖好了被子,抱着我闭上眼睛。

    我蹭蹭他下巴上新长出来的胡渣,探头亲了他一下。周围是他的气息,十分安逸。

    我也害怕颠沛流离后,却找不到自己想要的那个人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这两个梦是什么意思,只求我的平淡生活里一直有他。

    我喜欢靠近温暖的事。

    早晨起床时,我没有睡到八点,关了闹钟的铃声,没有去喊元先生起床。

    穿了衣服,我去了书房,坐在桌边发呆了好久。

    弹着尤克里里,唱了最近听到的一首歌《冬天时我喜欢靠近温暖的事》

    ――冬天时我尝试靠近温暖的事,

    比如积雪之下经年翻滚的热泉,

    比如两极之地永不熄灭的日光,

    比如爱和死亡,

    比如不顾一切地扑向你的胸膛,

    像是风霜满身却无处可停的旅人,

    我敲碎这陈旧皮囊与归途同荒,

    像是逃出死地又冲进火场的女人,

    我怀抱着心爱之物将自己安葬。

    很怕梦到不好的梦,胆怯。

    年君的婚礼是我心里的一根刺,扎的很深。可是我却不愿意放下,而元先生……

    很矛盾,我的想法。

    究竟爱谁?

    二十九岁的元先生,是一个温柔贴心的男人。二十七岁的年君,已经成了家,再顾及他也是别人的丈夫了。

    我想,应该好好和过去道别了。一直在为难自己,一直再逃避,一直在辜负元先生。

    不知道在哪看到过那样一句话:

    ――如果同时喜欢上了两个人,那就选择第二个吧。因为太喜欢,就不会出现第二个。

    ――――

    ///

    去香港的那个晚上,元先生和我吃过晚饭后出门散步。

    我对他说:“如果是我一个人,我一定不会这么晚出门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,所以你拥有了我。有我陪你看夜晚的城市,有我在你会很安全的。”

    他的手指修长,很漂亮。快三十岁的男人,谈论自己时总是那么自恋。

    有时候很自卑,和他在一起后,我听到过很多人说:人家元书柏是英国名牌大学出来的佼佼者,那姜婧木也不过就是个从美院里混出来的差生。一点也不般配,真不明白元书柏怎么会喜欢她。

    像是中了蛊,做了一个很难过的梦后。每一天清晨起床照镜子,总会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发呆。甚至忍不住会哭出来,没有原由的难过。

    二十七岁的我,虽说是美院毕业的,但却是最普通的学生。若不是在大学有一个好导师帮助,我是不可能顺利进了企业,拿着三险一金过的这么体面的。

    只可能毕了业后做一个普通的开画室的女人,教着皮毛给学生,或许还糊弄着学生和家长,挣着这样的钱养活自己。

    而二十九岁的元书柏早早的就是外企的领导了。

    人很奇怪,太差的瞧不上。太好的,觉得自己很自卑又不敢要。

    元先生从兜里掏出来一颗奶糖,递给我:

    “姜,我特别喜欢和你在晚上热闹的大街上,牵着你的手去逛大学城里的夜市。我喜欢和你在半夜出去,去吃烧烤再喝两杯啤酒,再来一盘花生米也不错。我喜欢和你在醉人的午后,在屋子里和你画同一幅画,做同一个设计图,参与你的生活各个角落。我喜欢写下你所有的瞬间,也会记下关于你所有的事情。等我们老了呀,我就牵着你骨瘦嶙峋手,把这些回忆全部翻出来讲给你听。别担心我会忘记,我可全都记在脑海里,连你说梦话时说的什么我都记得。”

    突然起风,我停下脚步。傍晚里,他的侧脸棱角是带着高兴的神情的。

    “我比较喜欢瞎想。”

    “有点。那你要再来一颗大白兔奶糖吗?”

    摇头,我垫脚想摸他的头发。他站的挺直的身子板,在察觉到我的动作后微微弓腰,和我处在同一平面。

    我伸手圈住他的脑袋让他靠在我的胸口,软软的头发蹭在我的下巴上。

    “你在担心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在…我在想,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那么好了,以后我的眼光是不是很高?”

    “乱讲!”

    “只是举个例子。”

    他腾的一下直起身子,把奶糖塞在我手里后转身就走。

    “……”至于吗

    看着手心里的三颗大白兔奶糖,我无奈的笑了。

    他背影看起来就像是怒气冲冲的,连步子都迈的很大。应该是发现我没有追上去,又自己赌气的停下来,回头看我。

    我手里握着奶糖,笑他太可爱了。

    “看什么看!快点走了,都不知道什么是浪漫!”他噔噔噔的返回来,抢过我手里的奶糖塞回口袋。

    “本来,我带你去坐游乐场的摩天轮的!想着你一定会喜欢的,我都让人准备好了!但是,我现在生气了。行,停,你别讲话,我现在不想听你说话。”

    “别别别,我错了我错了。元可爱,别这样。我嘴很笨,以后保证不乱说话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了我不接受,我还是自己去坐吧,就不麻烦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别啊。”

    我拽着他胳膊,全身力量都附在他身上。

    费了好大劲他才肯带我去…

    讲真,这个男人有点小气。

    很少有摩天轮这么晚了还在营业,游乐场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工作人员。很亮,没有关灯的旋转木马,路道旁的彩灯,还有娃娃机,圣诞树等。

    万忽灯火,江河大漠。

    他坐在我对面牵着我的手,我贴着窗户,看着缓缓升起来的摩天轮外的风景。

    即将到来的圣诞节,是我最近期待的节日。

    我可以送给他一件亲手做好的西装。

    “谢谢你啊。”

    “切,我是你男朋友。不用说谢谢。”我看到了他眸子里的虔诚。

    他眼睛里有星星,我忍不住红了脸。

    很久很久以前是没有胭脂的,女人的脸只为情郎红。

    我们在摩天轮的最高层接吻了。

    他说他看出来了我最近的状态,他说他一直以来都没有在意过别人说什么,只不过没想到我这么不自信。

    他夸我是一个特别有灵气的设计师。

    多好的他啊…

    我的青春里没有选错人,很庆幸,我没有因为寂寞而让爱情随意。

    很惆怅,是怕很好的他有一天会变心。我接受不了最爱的人,和别人过,本是我和他的后半生。

    我怕他的幸福是和我毫无关系的。

    吕依桐也好,别人也罢。我终于知道,自己不在意的,不代表别人不在意,不要等后悔时才珍惜。

    听闻余生久不遇,相逢就别错过。

    下摩天轮后,元先生在路上揉了一下脸,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讲。”

    “我,我想说。我可以送你一朵玫瑰花吗?”他从口袋里拿出来一个类似玫瑰花形状的耳钉。

    我以为他会送我一束玫瑰花,没想到是一个玫瑰花型的耳钉。

    他摊开的手掌里,放着一枚带着碎钻的耳钉。

    “只有一枚,兔兮儿把另一枚吃掉了。今天它出门没有拉臭臭,找不到了…不许嫌弃。”

    看出来他的害羞,连耳朵都是粉色的。

    拨了一下我的头发,便给我戴上了。

    我抬头问他:“好看吗?”

    “好看。”他笑

    元书柏,真喜欢你。

    “有一天你那不可思议的甜笑,穿过闲谈的缝隙,摇醒了我昏眠的青春。”/泰戈尔《最后的星期集》​​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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