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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 大荒唱情歌

    高空中,宋华极速的坠落,他没有任何跳伞或者高空跳跃的经验,整个人在半空中快速的翻转着,视线模糊,整个人都晕了,鲜血还随着他的旋转被甩出。

    “呼呼呼....”

    强烈的风力在耳边呼啸,耳膜生疼,这里太高了,就算如今拥有了超凡的力量,在半空中不能飞行,也是无用的。

    他的体内开始跳出一枚枚符文,最后那些符文如同一口锅一样,包裹住了他的身躯。

    不到三秒钟,砰的一下,烟尘弥漫,参天古树直接碎裂,各种木屑飞舞着,一个深坑骤然出现在密林之中。

    宋华直接砸到地面上,整個人直接陷入了泥土之中,视野一片黑暗。

    浑身剧痛,体内骨骼全碎了,甚至是身体都龟裂了,手臂和双脚化为血雾,碎骨一堆。

    疼得都呼吸不了,叫不出声。

    “咳咳....”宋华咳嗽出内脏碎片,搬血极境,虽然肉身强大绝伦,但是从高空坠落,也让他受了重伤。

    他用仅存的右手从空间戒指中拿出师父炼制好的疗伤丹药,直接放进口中,一口吞下。

    他说不了话,甚至是呼吸都不敢用力,宋华静静的躺在深坑中,等待药效的发作。

    几十秒后,他感到了浑身痒痒,想要挠,但浑身却血淋淋的,右手刚放到痒痒的地方,立马摸到了刺手的骨骼,还摸到了一大片血肉,黏糊糊的。

    “嘶!”

    宋华疼得龇牙,大吸一口冷气,触碰伤口时,他有种奇怪的感觉,这种感觉说不清,道不明,就像是有人在抚摸着他体表内的身躯,很奇怪。

    片刻后,他的伤口开始以肉眼可见的恢复,浑身被一股绿色的能量包裹着,浑身越来越痒,越来越难受。

    很煎熬,就像是被蚊子咬,痒得要死,却不能挠。

    片刻后,宋华从深坑中走出,他浑身赤裸,伤口已然全部恢复,甚至就连伤疤都没有留下,若石块般的肌肉呈现,肌肉紧绷着,血管清晰可见的鼓起。

    “还好有师父给的疗伤丹药,不然不死也要重伤。”

    清羽道人当年可是遁一境的修士,身家雄厚不可想象,作为散修,能走到这一步,已经是很多人都达不到的成就了。

    要不是受重伤,即将死亡,说不定他还能登临至尊之位。

    宋华将满地的大鹏肉收拾了一番,继续上路了。

    “师父说,当年他和仙院的一位长老是故交,如果实在是走投无路了,可以去投靠仙院,里面收集了仙古的修炼方法.....”宋华如今已经在思考以后的道路了。

    这也不怪他,虽然他脑海中的剧情发挥作用不大,但是就喜欢没事在脑海中yy。

    “可惜,师父的寿命无多,唯有不死药才可以救活他,但是这种东西要去哪寻找。”宋华一路上都在想。

    虽然认识清羽道人不过两年的时间,但清羽道人本身就是以爷爷的方式在和宋华相处,没有高高在上的修士藐视,只有和蔼可亲。

    毫不吝啬的教他各种在外面的生存之道。

    但宋华也不觉得自己获得不死仙药,他的能力自己清楚,要是能得到一部真仙功法,亦或是至尊功法,他就高兴得起飞了。

    如今他修炼的功法,还是清羽道人给他最好的功法,是一部真仙级的功法,当年清羽道人在秘境中抢到的。

    他可不是石昊,开局仙帝功法,仙王功法,他也没有仙王护道。

    如今这个时代,他不清不楚,甚至都走不出这个祺州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宋华继续大荒血行,没有开启本源之眼,没有拿出大刀,赤手空拳。

    接下来,宋华血战多次,遇上了太多的凶险,斩杀了诸多猛兽,他整个人都杀麻木了,甚至正在走路,被一些强大的凶兽盯上,他不得不拿出大刀。

    在大荒独行七个月后,他已经远离了四剑山八十多万里了,他也走过了火山口,朝着外界前行。

    这七个月以来,宋华过的根本就不是人过的日子,没人说话就算了,就算是睡觉都不安宁,那些洪荒猛兽半夜一直嚎叫,甚至还要堤防毒物的袭击。

    宋华带来的衣服已经全部破烂了,如今只能穿脏兮兮的兽皮,脸上也被血渍给覆盖,结成一块块如同黑色泥土般的血块,他根本不敢去河里清洗。

    鬼知道里面有什么,好几次他去洗澡,刚开启本源之眼,原本清澈的河流骤然变成红色的,红色不祥的雾霭弥漫着。

    他连忙掉头就走,根本不敢下去。

    一路上,他看到了大荒中有更加强大的凶兽大战,一击就将方圆十万里给清空,化为一片黄沙弥漫的沙漠,一切植被都消失,留下满地的雪白骨骸。

    更有一次他看到一只猴子,张口吐出一片银河,将大片山体给震得粉碎,化为飞烟。

    也有一次看到上百米的巨人长着六只手,对战天穹上几千米大小的太古猛禽,一举一动都毁天灭地,甚至还波及到了宋华。

    整个人被他们大战的于波震碎的山体给埋在了地下,飞了好几天才挖出来。

    这里真正的洞天多如牛毛,到处都是,搬血境的猛兽根本就不敢出动,只能窝在家里吃草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三千州的大荒吗?恐怖如斯。”宋华这一刻,都有点后悔勇闯大荒了,可是没办法啊,想要变强,就要付出代价。

    “强者总是孤独的,如今我已经孤独了将近一年,还不是强者。”他自言自语的走着。

    没有人说话,他就跑进一些弱小的猛兽打一架,最后称兄道弟,这样才能解解闷。

    就像现在,一个山洞中,宋华搂着一只长满了白毛的狗熊肩膀,一只手拿着一壶酒,一边和白熊吹牛。

    手中的酒,是他在一片猴子的居所偷到的,正宗的猴儿酒。

    “洁白的婚纱,手捧着鲜花,美丽的像童话......”

    “丘比特轻轻飞过月光下......”

    宋华喝的满脸通红,搂着白熊的肩膀在那里嚎叫的,白熊已经被他的仁义道德给收服了。

    醉人的芬芳不断散发着,小白躺在一块岩石上,怀中抱着一个三米高的树,树的中间破开一个洞,洞口有晶莹的液体缓缓流出。

    浓郁的芳香不断逸散着,让小白露出陶醉的神情,它懒惰的靠在岩石上,而旁边是宋华搂着它那若山岳般的肩膀。

    在它的旁边,还有一把一米八长的大砍刀靠在石壁上,散发出的威势让小白的毛发都开始竖起。

    “小白,好好活着,哥走了。”宋华喝完手中的猴儿酒,摸了摸小白那硕大的脑袋,捡起地上的大刀,有些踉跄的走了。

    “大...大哥,再给我一颗树。”小白在后面喊道,声音很像小孩,听起来憨憨的。

    别看它憨,它可是化灵境的强者,要不是碍于宋华手中的大刀,它说什么都要将宋华给吞了。

    同时,它也知道,宋华一路血战至此,超越了搬血极境,拥有十三万斤的巨力,当然,这还是宋华无聊的时候说的。

    所以,认他做大哥,不亏。

    “咻!”

    一颗三米高的树从宋华的方向骤然飞来,小白连忙小心翼翼的接住,生怕弄坏了,它已经爱上了这个味道。

    “距离外面的城池,还有十二万里,继续出发。”宋华朝着太阳的方向出发,整个人都开始激动了。

    他可是在大荒中待了将近一年的时间,其中的艰辛也只有他知道,宋华生活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,根本受不了这种环境。

    要不是他经常接单,经常跑山林,他铁定是受不了的,甚至会叫师父将他送出来。

    可惜,他习惯了,只是如今比以前难熬,以前去寻龙定穴,也花不了他多少时间,还有手机玩,有烟抽,有酒喝。

    可是现在,啥都没有。

    宋华独行大荒的这几个月,无聊到了发霉,麻木了,整天被追杀,看着大荒的无数尸体和腐烂的血肉,整个人都麻了。

    而且原始深林并没有什么好的,到处都是尸体和各种腐烂的猛兽,臭味,腥味,腐烂的味道充斥着整个大荒。

    “噗!”

    宋华的指尖上跳出一枚枚符文,最后化为一缕火,他的口中还叼着一根黑色的棍子,只见他手指靠近,点燃了那黑色的小棍子。

    宋华猛地吸了一口,最后再缓缓的吐出一口浓烟,整个人都带着陶醉的神色,脸色都红润了。

    “不愧是大荒中的狼烟草,也幸亏我是大聪明,竟然能想到用药草制作香烟,绝。”宋华赞叹了自己一声,他自己可是有烟瘾的,再加上一人独行大荒,麻木了,就想放松一下。

    这个烟对身体没有危害,因为是用药草制作的,甚至浓郁的烟雾都有着淡淡的清香,这可是能帮忙洗涤肺的烟。

    “我肯定,在几百年前就说过爱你,只是你忘了,我也没忘记......”

    宋华叼着一根黑色的小棍子,慢悠悠的走在大荒中,视线中已然出现了宽敞的空地,还有朦胧的建筑物,只是那建筑物太大了,太高了,直接没入了苍穹中。

    他在大荒中唱着情歌,这也是他解闷的方式。

    时不时哼唱个几句地球火爆的歌曲。

    目的地越来越近了,宋华的心也开始跟着剧烈的跳动起来,但是当他看到一身血淋淋和破碎的衣服,整个人如同泄了气的皮球。

    他停下了身子,开始环顾四周,寻找水源。

    这个地方已经远离了大荒,根本没有恐怖的凶兽,这里也是属于人类的地盘了。

    但也有很多洞天境,化灵境的凶兽,铭文境的凶兽都在大荒深处。

    而这里就是那些境界低的凶兽活跃地带。

    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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